天津市高等院校 “高职升本科” 招生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对于外省户籍在津高校就读考生,只有大三一次机会。天津户籍考生,无论其是否为应届毕业生还是往届,均可多次报考。通过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选拔考试及各对口院校的专业课选拔考试后,择优录取,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习2年,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士学位证,享受与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
天津专升本招生对象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 (专科) 毕业生
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4.天津市普通高职高专校园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天津市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推荐免试的学员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且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报考户籍核心区分提醒
关键报考红线:外省户籍在天津读大专,仅大三应届拥有一次报考机会;天津户籍考生不限专科就读地点,往届生也能每年重复报考;退役士兵、技能大赛获奖者符合条件可免试。
天津专升本考试形式
天津市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文化课考试,各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课考试。
文化课
文化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年3月中旬。考试时长:语文基础/高等数学为120分钟、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为90分钟。各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文史类考试科目: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理工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业课
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原则上为200分。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于每年1月份举行。
录取工作规则
1. 总体原则: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招生院校依据公示招生章程自主开展录取工作,市高招办全程监督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及时纠正各类违规录取行为。
2. 录取标准:同时满足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投档成绩达到院校分数要求,方可参与院校录取;院校自主决定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并对退档考生说明退档原因。
3. 公示要求: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本科院校须在校官方招生网站公示本校录取原则、各专业完整录取名单,接受考生与社会公众监督。
免试升本政策
职业技能大赛免试考生
在校期间取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可申请免试文化课统考。考生需在统一报名周期内完成线上报名,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完成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免试细则以当期市教委通知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政策
1. 普通退役考生:正常参加全市文化课统考,投档总分额外增加 20 分;单独设置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分数线、单独批次录取,不占用普通考生招生名额。
2. 本市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全市统一文化课,仅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 /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院校结合考核成绩、在校学习成绩、服役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单列招生计划、单独组织考核、单独录取。考生报考本科专业须与专科就读专业大体对应。
3. 立功免试政策: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免试推荐至当年具备高职升本招生计划的市属普通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就读。
4. 约束条款: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后无故放弃入学资格,后续不再享受任何升本免试相关政策。
官网:https://gw.gongxue100.com/ 官方咨询电话:18322616529
